2023年春节假期移动数据流量保持增长 5G流量占比超四成******
中新网1月31日电 据“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31日消息,春节期间,通信业认真落实各项通信保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通信网络运行安全稳定,积极推出一系列创新服务、促进消费升级的活动,为春节数字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一、移动数据流量保持增长,5G流量占比已超四成
2023年春节假期7天,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达441.1万TB(1TB=1024GB),与2022年春节7天相比增长6.3%。其中,1月21日除夕和1月22日大年初一两天的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分别为62.9万和68万TB,同比增长13.1%和6.3%。在5G用户规模扩大叠加超高清视频、VR/AR等新应用推广的拉动下,春节假期7天5G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增势突出,与2022年春节7天相比增长103%,在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中占比超四成。移动互联网流量业务对通话、短信持续替代的同时,短信在提醒提示、验证认证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有所显现。春节假期7天全国移动电话计费时长共计526.3亿分钟,与上年春节7天相比下滑1%;全国移动短信发送量271.5亿条,与上年春节7天相比下降6.7%,其中1月21日除夕的移动短信发送量为50.5亿条,同比增长4.1%。
二、扎实开展通信保障,春节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基础电信企业细化各项举措,落实通信保障责任。一是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特点,做好业务变化预测和应急预案,提前进行网络资源调配和扩容优化。二是强化部署,基础电信企业春节期间共投入保障人员42.6万人次,保障车辆13.8万余台次,聚焦高铁/高速、交通枢纽、景区、农村和医疗机构等重点区域、重要庆祝活动现场及春晚等重点线路等,采取专项保障措施。三是加强基础设施防护、巡检力度,开展干线光缆巡检80万余公里,全面做好通信枢纽、互联网数据中心、各基础业务平台、传输干线等重点部位的防护。四是严格实施“7×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加强全天候全方位网络安全监测和处置,共拦截骚扰电话5570万次,拦截垃圾短信超1亿条。在四川甘孜州泸定县发生5.6级地震后,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组织紧急抢修,保障网络畅通。
春节保障期间,全国通信网络运行平稳,无重大故障及重要客户投诉,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三、惠民生、促消费、保生产,大力推进通信服务提质升级
基础电信企业积极采取惠民便民措施,为春节返乡、旅居人群提供“7×24小时”小时跨域在线服务,保证乡镇便民服务网点数量及营业时长。中国联通公司针对外出人员的异地老人、小孩看护需求推出异地看家产品,中国移动公司为老年人群提供“孝心卡”、为骑手等特殊人群提供“骑士卡”等专属服务产品。在促消费方面,配合各地促消费举措,开展新春年货节营销活动,协助发放地方政府消费券,引入地方名优特产品,与“三农”企业等联合开展数字乡村活动,上线“抗疫专区”产品,全力拉动消费增长。在保生产特别是助力中小企业复苏方面,持续落实中小企业宽带资费优惠政策,以免费体验新业务或优惠折扣等方式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为旅游行业复工复产提供员工号卡、专线等专属优惠服务,打造新春酒店礼包,助力疫情后旅游复苏;打造商铺“e+”套餐,一站式解决中小企业客户语音、流量、上网、看店、宣传等需求。
四、应用新技术开展创新服务,培育信息消费新增长点
基础电信企业充分发挥在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在春节重要消费节点积极开展创新应用。在创新服务上,加大智慧家庭、视频彩铃、高清视频、个人云盘等基于新兴技术的业务营销,拉动信息消费升级。在服务升级上,推动客服全场景的智能化应用平台,探索“虚拟营业员”等数字人应用。以数字技术赋能服务千行百业,中国电信公司为基层医疗机构免费提供惠医随访通、重点人群健康监测、云药店等信息化应用,助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在支撑社会治理上,开展春运客流情况监测与动态研判分析,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服务,以及对春节假期消费情况和节后复工复产开展大数据分析,反映经济活力恢复情况。(中新财经)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