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兔年元宵节上演“最小满月十六圆”******
中新网南京2月3日电 (记者 杨颜慈)记者3日从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获悉,癸卯兔年元宵节将至,一轮2023年度“最小满月”即将登临天宇,皓月当空贺佳节。此外,今年的圆月稍稍“迟到”,属于“十五的月亮十六圆”。
据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科普主管王科超介绍,由于月球绕地球运行的轨道是椭圆形的,其公转速度快慢不均等。根据开普勒定律,因月亮与地球距离的不同,月球的绕日运行速度发生变化。
受此影响,每个月满月出现的时间有差异,这就导致满月不一定出现在农历十五。根据天文预测,癸卯兔年正月是“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最圆时刻出现在北京时间2月6日2时29分,视直径为29.83',距离地球约40万5829公里。
今年的元宵月不仅稍稍“迟到”,还格外娇小。由于月球在2月4日16时55分通过远地点,使其成为年度“最小满月”。反之,当月球通过近地点时,地球与月亮最“亲密”时相距约35.6万公里,则出现“超级月亮”。
“最大和最小的满月直径相差大约14%,亮度也有所不同。今年的元宵满月比平时更加‘娇小玲珑’一些。”王科超说。
对公众而言,十五、十六的月亮从肉眼观测上并无太大差别。只要天朗气清,在无遮挡的情况下都是一样的“花好月圆”。
有意思的是,在“迟到”一天的娇小圆月中,却迎来了近19年来最早的元宵节。专家介绍,天文历法有一个19年的周期,上一次出现早元宵节的年份是在2004年,元宵节的日期也在2月5日,下一次出现早元宵节的年份将是在19年后的2042年。(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